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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管理推出重大举措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张勤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勤峰)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11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发布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系列防控疫情关键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支持的行业和领域明确,政策针对性强,充分运用和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对冲疫情影响,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点在于及时满足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需求。一是大力支持企业债券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和服务,加大对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融资支持。《通知》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出明确的支持,并适当放宽原有审核标准,积极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工程建设,引导债券市场资金主动参与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社会力量。二是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我国就业稳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具有重要的全局意义和战略意义,《通知》中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债券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对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进行了较大幅度放宽。三是受疫情影响严重,但自身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允许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专项用于偿还2020年内即将到期的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负担。

  《通知》还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申报、审核及存续期管理相关工作流程做了大量简化优化,方便市场主体运用企业债券政策工具。一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防疫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通过“绿色通道”,享受债券直报和加快审核。二是优化债券工作流程,加快办理效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多项技术和流程优化,支持疫情期间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非现场办理企业债券业务。如2月3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已实现企业债券线上视频预约受理,既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也为发行人和市场机构提供便利。三是依法合规赋予发债企业便利,帮助做好疫情期间发行工作。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债券发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了自动延长批文有效期、使用电子批复文件、放宽债券发行时限、鼓励发行人错峰预约簿记建档时间等一系列措施。此外,《通知》要求做好债券存续期管理,引导企业根据交易场所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和相关协调工作,按时还本付息,维护疫情期间企业债券市场的稳定。

  《通知》主要从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发债融资、简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业务办理,以及切实做好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等上述三个方面,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债券工作的安排和政策措施,强化企业债券对疫情防控的支持与保障。

  中央结算公司方面表示,将扎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做好企业债券融资服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贡献金融基础设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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