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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不规范 美芝股份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深圳证监局网站9月7日更新披露关于对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或公司)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2019年6月,美芝股份通过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资金给原控股股东李苏华使用。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美芝股份还存在公司治理不规范情形等。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美芝股份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美芝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地为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行使职权,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应督促时任控股股东李苏华限期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往来本息;应补充披露关于时任控股股东李苏华的上述关联交易,并及时披露李苏华资金偿还进展;应对长期大额未收回的款项制定追偿计划,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早收回应收款项,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整改计划和措施,并督促公司认真整改。

  深圳证监局还披露了关于对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和董事长李苏华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指出,李苏华作为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和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李苏华应及时全额偿还非经营性往来本息,并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其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合规意识,规范股东行为,忠实、勤勉履职,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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