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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杨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烨)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月1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该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中小微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浙江是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自条例实施以来,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了很大变化。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浙江“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浙江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因此,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了《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

  据了解,该条例总结了创业扶持、市场开拓、财税支持等实践探索经验,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提供了浙江样本和浙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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