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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2月1日,上交所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定修订的9项配套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答记者问。

  整体来看,上交所本次向市场征求意见的配套业务规则全面覆盖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交易和投资者保护等环节,统筹考虑沪市主板、科创板市场,注册制基础制度整体适用各板块。改革后,沪市主板和科创板仍分别适用独立的股票上市规则,但除上市条件之外的主要制度安排已实现了统一。

  中国证券报记者整理了如下重点:

  强调板块定位。全面实行注册制下,沪市主板定位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优化主板上市条件。沪市主板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净利润、收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了“持续盈利”“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等多套多元包容的上市指标。

  特殊企业方面,将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明确的适用标准平移复制适用于沪市主板,符合创新试点政策的红筹企业,可适用“市值+收入”标准。并规定差异表决权架构企业申请在沪市主板上市的条件,基于沪市主板上市条件净利润为正的基本要求,增加了不同于科创板的净利润为正标准。

  改进主板交易机制。沪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同时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停牌10分钟。同时,尊重主板市场习惯,保持沪市主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

  完善新股定价机制。允许沪市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询价定价方式下,询价对象增加期货公司这一类型。允许网下投资者可填报3个不同的拟申购价格,调整高价剔除机制比例,完善定价信息披露要求。引入网下发行限售安排,允许采取摇号限售或比例限售方式,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同时借鉴以往大盘股发行经验,明确发行规模100亿元以上的项目,网下限售的配售对象账户或获配证券数量的比例不低于70%。

  优化调整配售机制。沪市主板不实施保荐机构跟投制度,维持科创板现行跟投机制。统一沪市主板和科创板新股申购单位,提升网上投资者新股普惠度。保持两板现行差异化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安排,主板向网上投资者倾斜。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

  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引导市场各方归位尽责。进一步明晰中介机构责任,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

  此外,本次改革对融资融券业务也作出具体安排,明确注册制下股票上市首日即可纳入“两融”标的,但暂不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约定购回业务。注册制下股票自被撤销风险警示之日起亦调入融资融券标的范围。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强调,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将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吸收。修改后的配套规则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及时向市场发布实施。改革后,主板与其他板块相互衔接,并做了相应过渡安排,不会对主板在审企业和拟申报企业造成实质影响。上交所将继续坚持沪市主板定位,推动大盘蓝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主板上市,发挥好国民经济“晴雨表”功能;同时将进一步坚守科创板定位,聚焦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的核心目标,专注服务“硬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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