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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资产证券化管理人范围扩展至保险资管公司 上交所发布相关业务规则

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3月3日,上交所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的发布,将企业资产证券化管理人范围扩展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上交所推动资产证券化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展资产证券化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

  《业务指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自律监管等关键事项做了明确规范。一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条件,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二是明确申请程序,规范申请流程、现场评估等相关要求,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参与资产证券化及REITs业务的,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三是明确监管安排,对监管协同机制、业务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思维、市场观念、试点先行的原则,高标准、稳起步,充分激发市场参与主体热情,畅通优质资产入市渠道,推进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资产证券化及REITs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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