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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下税优壁垒被打破,保险业该如何竞争?

杨倩雯 第一财经

  养老第三支柱将进入账户制的全新时代,金融机构将在第三支柱税优红利中“同台竞争”。

  备受期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纲领性文件浮出水面之后,养老第三支柱将进入账户制的全新时代。

  “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在4月25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强调。

  如果说过去养老“第三支柱”中仅有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下称“税延养老险”)可以享受税优政策,那么在账户制下,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被囊括其中。在税优壁垒被打破之后,保险业该如何在这场竞争中立足?

  综合业内人士看法,保险业在养老第三支柱上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及长期资金管理优势,但保险公司也要从过去产品制的思维中转变过来,从养老金融业务的顶层设计、客户需求、专业知识框架、大类资产配置等方面入手,打造出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竞争优势。

  税优额度暂未突破,但逻辑颠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社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一年12000元的上限,和2018年开始试点的税延养老险的税前抵扣限额相同。“尽管从目前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优额度暂未出现突破,但账户制的逻辑和之前税延养老险的产品制相比已有颠覆性的变化。”上海融金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养老产业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包虹剑对第一财经表示,“国际上,养老‘第三支柱’采用账户制及完全积累制是非常普遍的情况。尽管可能个人养老金落地之后吸引力和规模需要慢慢显现,但我觉得账户制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它的影响是深远的。”

  账户制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问题。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应该说,制度模式的选择对于制度设计和具体运作影响很大。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模式的选择是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国际做法,经过反复研究明确的。”

  根据聂明隽在发布会上的介绍,账户制能够比较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同时,也有利于统筹规划,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长远发展。

  包虹剑认为,和之前的产品制相比,账户制更灵活;并且和过去购买单个产品即与单家公司绑定不同,账户制下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更强,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进行资产配置。

  而从流程上来说,她认为账户制的税优操作相比过去的税延养老险或能更简便。后者试点3年以来,并未达到当年的预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试点产品保费收入6.3亿元,这和市场预期相去甚远。业内人士分析,其中缘由除了税优额度缺乏吸引力之外,也和税优办理手续的繁琐有关。包虹剑建议,未来个人养老金账户制下,或可参考目前较为便捷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进行操作。

  另外,在第三支柱进入账户制时代后,也让未来“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第三支柱个人账户打通成为可能。“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也有个人账户,也是完全积累制,和第三支柱下的个人账户制是存在打通可能的。”包虹剑说,事实上,国际上将二、三支柱账户打通也是较为通行的做法。

  聂明隽也表示,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这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税优壁垒被打破,保险业如何竞争?

  个人养老金制度文件明确,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根据国泰君安测算,每年或将有超过千亿元的资管行业增量规模。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在上述发布会上表示,目前,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资金账户规则和相关产品管理要求,确保推出更多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银行保险产品,有效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养老需求。相关文件将适时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尽管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细则还未出台,但养老金融这片蓝海已经让各家金融机构摩拳擦掌。让银行业、公募基金业等颇感兴奋的是,它们的养老金融产品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下也被纳入了税优的范围内。

  税优的范围扩展后,对于保险业来说,代表了除税延养老险之外可能有更多产品也会被税优政策红利覆盖,但同时,其过去在养老“第三支柱”中的税优行业壁垒也被打破,将正式和其他金融行业“同台竞争”。

  德勤中国管理咨询金融保险行业战略咨询合伙人段蕾表示,保险业是第三支柱的先行者,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除狭义的税延养老险外,主要产品形态包括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商业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

  同时,业内人士也表示,个人养老金需要等到退休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才能领取,是真正的长期资金,显然保险业对于长期资金管理和投资较其他金融行业有更丰富的经验,保险产品可以保障长寿风险,且在近几年的“保险+养老”布局下建立了“产品+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的产业链条。

  但也有众多业内人士认为,从国外“第三支柱”的资产配置来看,保险产品比重并不高。在国内,相对于银行和公募基金等行业,保险业在渠道、客群、权益投资收益等方面并不占优势。在养老金融大资管背景下,需要更多提升自身的能力,从而在竞争中占得有利地位。

  段蕾认为,养老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养老金融产品的差异化定位、相关养老服务资源的对接能力等在接下来养老金融的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她建议,保险公司需做好养老保险业务的顶层规划;围绕客户养老保障需求,精准识别当前养老产品供给缺口,打造“适老化”产品体系,形成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供给;在开展养老客户服务时,应充分发挥各渠道优势并通过差异化产品投放,实现以客户为导向的全渠道销售服务体系重构;并可利用投资经验、产品设计等方面优势,打造“保险+医养”服务闭环;同时,需进一步发挥长线资金的专业管理能力与大类资产配置经验,提升投资能力。

  不过,段蕾认为目前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对现有的税延养老险和其他商业养老保险并不会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目前税延养老险规模很小,还构不成所谓的竞争。而非税优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很大比例是件均较高的产品,现在12000元的税优上限导致了它们的产品定位本身就存在不同。”

  包虹剑则认为,保险公司需要转变过去产品制的思路,形成系统的养老金融知识框架结构。“不是说现在重疾险卖不动了,养老金融火了,换个养老产品就可以了,而是需要去理解什么是养老金融。”在包虹剑看来,相对重疾险背后的医疗和收入补偿需求,养老需求显得复杂得多,需要考虑资金、居住、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学习娱乐甚至是遗产处理等综合需求,因此需要从体系上转变思维,提升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养老需求分析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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