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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责令亚太财险进行产品整改

余世鹏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4月2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亚太财险”)部分备案产品存在条款名称命名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等相关问题,对亚太财险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公告指出,深圳证监局通过产品抽查发现,亚太财险部分备案产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产品费率可上下浮动,但未明确费率调整的条件;二是产品条款名称命名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三是条款要素不完整;四是附加险未逐条单独备案;五是附加险与主险缺乏相关性。以上事实有条款费率等材料为证,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等规定,深圳证监局依法向亚太财险告知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亚太财险未在指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深圳证监局表示,亚太财险应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在一个月内完成问题产品的修改工作,同时要对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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