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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

林倩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5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简称《诚信准则》)及《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简称《执业声誉信息办法》),明确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将执业声誉信息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并实施自律管理,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探索完善诚信管理和声誉自律机制。

  《诚信准则》明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时,应当自觉树立以诚相待、以信为本的理念,依法合规展业,勤勉尽责,言行一致,珍惜声誉,履约践诺,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和提供服务,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此外,《诚信准则》规定了机构应当承担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从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与客户的诚信管理,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开展诚信从业情况内部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

  根据《执业声誉信息办法》,执业声誉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诚信信息和其他正负面执业声誉信息。《执业声誉信息办法》显示,中证协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将自律管理对象的执业声誉信息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并实施自律管理。券商可以通过执业声誉信息库直接查询本机构以及本机构工作人员的执业声誉信息,券商的从业人员可以通过执业声誉信息库直接查询本人的执业声誉信息。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督促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相关声誉信息的录入采集标准,建设行业执业声誉归集展示平台,完善从业人员初始水平登记与持续执业记录并重的自律管理体系,强化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自律和声誉约束,促进行业形成尊崇信义、崇尚专业、忠实责任、珍惜声誉的内生机制,引导行业形成文化致远、专业致胜、责任至重、声誉至高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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