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比较/制图
退市过错赔偿制度和过错推定制度:责令对上市公司退市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退市中小股东补偿机制:完善退市制度的制度设计中,可以规定控股股东拿出一定比例股份,如10%来补偿给中小投资者。
强制回购:针对股民转让退市股票遇到困难,即使给予“退市整理期”仍无法顺利退出的,应强制违法者以一定价格予以回购,从而使股民获得退出机会。
设立退市保护基金:上市公司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应当由国家买单,需要合理设置退市保护基金的资金募集来源及加强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监督处罚。
编者按:近日,两大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新规相继修改并完善。其中,创业板退市制度自5月1日实施起,至今正好过去一个月。对于刚刚“满月”的退市规则,其成长之路必然充满众人的期许。
退市制度甫一出台,证券时报率先刊登《买单再走!退市公司岂能一退了之》一文,随后人民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必须把垃圾公司赶出股市》,先后提出了上市公司退市后的责任追究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民事赔偿的缺失,无疑令退市制度具有一定的瑕疵。通过退市过错赔偿制度填补民事赔偿空白,成为众多法律界人士的一致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