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跃科技”)将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如果顺利过会将登陆创业板。不过,公司的上市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投资快报》记者在查阅申报材料后发现,康跃科技不仅股权过于集中,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更有甚者,在公司筹划上市之前,出现了违规用地的行为。但是,为了扫清上市的绊脚石,康跃科技却由大股东来“顶包”.
股权过于集中
申报材料显示,康跃科技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本次拟发行1680万股,计划在创业板挂牌上市。按照募投计划,康跃科技将使用1.02亿资金用于涡轮增压器扩产项目、3700万用于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在公开发行前,康跃科技的股权十分集中。申报资料显示,康跃投资直接持有康跃科技4200万股,占84%的股权,是康跃科技的控股股东。另外,康跃投资的第一大股东是郭锡禄,其持有康跃投资31.58%的股权,也是康跃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在康跃科技设立之前,康跃投资除了持有康跃科技的股权之外,主要资产为土地及房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物业管理、对外投资、企业信息咨询及服务。而在康跃科技设立之后,康跃投资还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安康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去年9月份,康跃投资已经把安康置业的股权给全福元置业。
另外,康跃科技还有三名大股东,按照股份数量依次为中科恒信、盛泰新力以及九州润泽,持有康跃科技的股份数量依次是300万股、250万股以及25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6%、5%和5%。如果从股份数量来看,康跃投资依然占据重要的地位。
大股东“顶包”
在康跃科技申报上会之前,公司曾经因为被大股东“顶包”的事件饱受诟病.因为康跃科技存在“舍车保帅”、让控股股东代为受罚的嫌疑。
2010年年底,康跃科技所在地的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向康跃投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指出,康跃投资自1992年3月以来,未经批准擅自在批准为工业用地的3万多平米国有土地上建设职工宿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办法。按照法律规定,康跃投资被责令交换土地,并被处以罚款91万元。
但实际上,上述犯错的并非控股股东,而是拟上市的康跃科技本身。根据康跃科技的申报材料,自1992年起,其前身康跃有限(包括其承债式收购资产的集体企业齿轮箱厂,该厂已于2004年注销)在自有工业用地上先后建造了5栋职工宿舍楼,此举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
然而,就在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处罚之前,康跃有限已将涉嫌违规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康跃投资。2009年12月25日,康跃有限将上述5栋职工宿舍楼、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转让给康跃投资,转让价格为账面净值1311.26万元。直到2010年6月,此次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才由康跃有限变更到康跃投资名下。
康跃科技方面解释,此次交易将职工宿舍楼等非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
从上述交易来看,违规的是康跃科技,但受到处罚的却是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得有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尽管上述处罚并非重大违法,但康跃科技此举明显是在让控股股东代为受过,逃避处罚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