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劣迹斑斑
以钢铁业起家的王兴江,在业内几乎声名狼藉。
中宇钢铁逐渐受到外界关注,主要源于2008年中宇钢铁对央企中钢集团20亿占款曝光,一年多后,占款金额扩至40亿元。目前,山西中宇已被山西立恒钢铁托管。
实际上,除了中钢集团,中宇钢铁的债权人多达1600多家,债务总额近60亿元。
王兴江起家于河南漯河仁和线材有限公司,后增资扩股成河南仁和集团。自2003年开始,王兴江及其团队在山西兴办了山西宇晋钢铁有限公司(山西中宇钢铁的前身)等十几家关联企业。
蹊跷的是,增资扩股后不久,河南仁和集团生产陷入困境而停产,无数债权人蜂拥而至,截至2009年上半年,根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统计,河南仁和集团在全国各地法院被执行案件达33件。
数位王兴江旗下企业的债权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仁和集团陷入困境时,王兴江等人就已将资金转移至山西等地。
2005年,河南仁和集团因偷税、漏税而被税侦机关查获,成为当年度全国第二大偷税漏税案件。来自国税总局的历史资料显示,王兴江在山西、河南等地创立的企业通过虚开发票和隐瞒销售收入逃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补税6.31亿元,罚款1.4亿元,加收滞纳金3.82亿元,合计11.53亿元。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中宇钢铁内部资料显示,上述税案“影响公司生产,使银行、客户恐慌,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该资料还显示,“2006年2月份,又由于河南公安厅调查‘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公司上自董事长、下至经理等6人被拘捕,使公司再次遭遇沉重打击。”
2008年1月,山西宇晋钢铁及17名被告人触犯偷税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山西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山西宇晋罚金约1.85亿元。王兴江的弟弟王明山与其他人共1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2年不等,并处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9年9月,漯河商业银行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仁和公司破产。同年10月23日,漯河市中级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仁和公司破产公告。
令人疑惑的是,即使王兴江在业内有诸多“前科”,但自2007年起,山西中宇钢铁先后获得包括中钢集团在内的数家国有企业的投资。
王兴江于2004年涉足篮球领域,成立河南仁和队,2006年,河南仁和队与山西宇晋男篮合并,成立山西中宇俱乐部。据本报记者了解,自成立以来,中宇俱乐部几乎没有任何盈利,绝大多数费用来自王兴江的山西中宇钢铁公司。自2008年夏天,山西中宇钢铁公司因巨额债务转让给中钢集团后,俱乐部运营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王兴江的个人资金,再加上少部分外界捐赠。
自此,中宇俱乐部也不断传出欠薪消息。2010年9月,中宇俱乐部外援李本森及其经纪人帕里斯向国际篮联仲裁委员会状告中宇俱乐部欠薪案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