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大战
司法途径失败后,曾做过张翼副手的周学熙向袁世凯提议,建立面积要比开平煤矿大10倍的滦州煤矿,把开平矿区团团围住,通过竞争迫使其服软,从而实现“以滦收开”。1907年滦州煤矿挂牌成立,周学熙出任总经理。
以前车为鉴,滦州煤矿特别规定不许外国人入股,一经发现全部作废;也不再聘用英国人,转而聘任德国人,进口德国设备。此时的官企双方又站到了同一阵线中,其结果是滦州煤矿产量猛增,在市场上大受欢迎。
迫于压力,开平煤矿终于就范。经过半年多的艰苦谈判,1910年双方达成协议:英国把开平煤矿交还中国,中国支付英商178万英镑。当时开平煤矿每年可盈利三四十万英镑,再加上英商几年内的投资,所以这一价格尚算合理。但正要抑制袁世凯势力的摄政王载沣驳回了“赎开”奏折。
政府不再扶持,周学熙决心独力收回开平矿。针对开平煤矿即将开采枯竭的状况,滦州煤矿决定先挖光开平煤矿附近煤层,抢夺资源。英国商人多次对周学熙威逼利诱,又通过外交途径施压,但都无可奈何。最终,英国人孤注一掷,依托英国财团的支持,挑起价格大战,将吨煤价格从八块银元降到两元五角。周学熙随即应战。
为长久计,英国商人又改变策略,在天津、上海的报纸制造舆论,开始大肆鼓吹“开、滦合作”。同时,英国人从滦州煤矿内部拉拢股东,要他们提议放弃竞争。
谈判进行中,辛亥革命爆发。双方态势对比瞬间发生逆转。先是滦州公司的股东惶恐不安,希望依靠外国势力在战火和变局中保住自己的利益。再是政府方面,袁世凯为了当上大总统,开始讨好英国,懈怠扶持职责,彻底将滦州公司推向了危险境地。
1912年,双方终于签订“营业联合”合同:盈利按“滦四开六”分配,经营管理权掌握在英人手中,10年后中方可赎回开平公司。
尽管根据合同规定,1922年后滦州公司有权赎回开平煤矿。但开滦煤矿此后连年获得高额利润,滦矿股东获利不菲,对“回购”越来越消极:既然英国人比中国人经营得更好,又何必收回呢?因此,合同签订后十余年,赎回事宜未见筹办。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随即对开滦煤矿实行所谓“军管理”。此后的三年零九个月里,开滦煤矿被掠走煤炭2260多万吨。直到1948年唐山解放,开滦煤矿才完全回到中国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