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代银行监管遭遇尴尬
中储股份昨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近日接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4份应诉通知书,皆为建行无锡城南支行诉无锡当地钢贸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4笔借款本金分别为800万元、950万元、950万元和800万元,合计3500万元,北京中储物流皆被追加为被告。
虽然案值不大,但北京中储物流卷入其中的方式却比较特殊。
无锡4家钢贸商——无锡皇亿港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鸿宏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无锡蓥硕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和无锡川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于去年12月末分别与建行签署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皆为6个月,即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6月20日止,贷款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按季结息。
同日,钢贸商和建行分别签署了《动产质押合同》;同时,钢贸商、建行及北京中储物流签署了《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对钢贸商提供的质物,由北京中储物流依监管协议代建行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公告显示,上述4家钢贸商无法到期偿还借款,而北京中储物流负责监管的质物也离奇地出现“灭失”——质物消失不见,北京中储物流由此被追加为被告。
由于货物存放在北京中储物流的仓库中,因此,后者在收储仓储费用的同时,天然具有监管责任。“没有银行的允许,中储是不能动这批货的。关键就在于,中储的工作人员是否听从贸易商的要求,随意移动了货物。”无锡一位资深钢铁从业人士昨日告诉本报记者,中储作为中字头国企,理论上不可能如社会仓储企业那样,刻意开具虚假仓单将货物进行重复质押。出了此类事件,很有可能是中储个别内部工作人员出现问题,是典型的管理问题。
4、钢厂反被钢贸商骗
马钢股份在这场钢贸危机中的角色尤其尴尬,因为其并非被重复质押无法提货,也非“托盘”业务导致风险,而是其全资的物流公司有总计8亿元的巨额货款/货物被钢贸公司拖欠,最后导致要向法院申请重整。如此看来,一些大国企的风控机制,实在无法令人乐观。
9月25日,马钢股份披露,今年4月至8月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钢裕远物流在向9家供货商及1名自然人预付共计8亿余元货款后,对方既不供货也不退款,公司已于9月21日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月8日,马钢在港上市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告,裕远物流由于债务严重,已经决定向法院申请重整。母公司马钢集团业已同意此决定。
公告显示,截至9月30日,马钢裕远物流账面资产总额约9.99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约7.26亿元。负债总额中的预收及应付账款和借款,绝大部分为到期债务。在应收货物或账款尚未全额给付或清欠的情况下,“马钢裕远物流已无清偿能力”。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裕远物流虽为马钢子公司,但并不限于马钢所产钢材的买卖。由于部分客户需要采购的钢材马钢本身并不能生产,因此,裕远物流一直都有外采钢材销售的业务。没想到居然爆发了如此集中且大规模的欠款事件。
之所以被拖欠,据马钢人士此前的解释,因为上述钢贸企业陷入了资金困境,“近期马钢领导正集中精力处理该事务,希望能尽量追讨回来。”再经进一步梳理,上述被欠的8亿元货款中,有5.6亿元与在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77号蓝天大厦办公的4家公司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虽目前无法确定他们是否为关联企业,但同一个老板注册多家企业,让这些关联公司互相担保证明信用,是钢贸圈长期以来的潜规则。
一般而言,不管是钢贸商向大钢厂订货,还是反之,钢贸商在与大钢厂的关系中都处于明显弱势的地位。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说,“先收钱再发货的也应该是钢厂才对。因此,马钢事件令业内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