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网络配图)
49岁的盛盘英已记不清是第几次来北京了。
虽然每次结局都一样,她却屡败屡战。和她一起的,还有几位“战友”,他们都是黑龙江东方企业集团的老职工。
“我们是来找东方集团张宏伟要股权的!”盛盘英控诉道,“张宏伟侵占了我们上亿元的职工资产股,后来又以欺骗的形式将这些股票骗走了。”
为此,从2006年开始,这些老员工们不辞辛苦,专门成立了维权代表委员会,四处奔走,试图通过法律等各种途径,向曾经的创业伙伴,现在的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讨要股权”。
“曾经一起创业打江山,如今他却要独享成果!” 盛盘英说,如果要回股权,他们每个人都将成为千万富翁。
共享成果 元老获职工资产股
1983年,年仅19岁的盛盘英,进入黑龙江省的一家建筑公司(后来的东方企业集团),在该公司的经济科做预算员的工作。几年后,盛盘英辗转从事行政管理,后来又去东方企业集团下属分公司任经理一职。
据盛盘英介绍,东方企业集团前身为呼兰县杨林公建筑工程队,后成为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公司。1988年,经黑龙江省经济技术合作委员会批复同意,以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公司为主,与其他几家公司一起合并组建东方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898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国营联营,负责人是张宏伟。
1989年,经黑龙江体改委批准,东方企业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注册资本被核定为3460万元,由企业法人股和个人股构成。1990年3月至4月,东方企业集团向社会发行股票3500万股,其中职工资产股900万,900万股职工资产股包含张宏伟等公司董事高层,还有一些中层及普通员工。
1991年,根据岗位、职务、工龄及贡献大小,盛盘英分到了东方企业集团给她的职工资产股2.9万股。盛盘英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名为“东方企业集团九一年股票分红登记表”,来证实她的这一说法。“当时说的是这些股票暂时流通不了,但作为分红的凭证。”
盛盘英坦言,那个年代对股票的概念很少,只是觉得分红就很不错了。然而,她还是利用手里的闲散资金,又以一元钱每股的价格,购买了5000股原始股,与职工资产股不一样的是,现金购买的股票可以流通。
据盛盘英描述,第二年她的职工资产股享受到了东方企业集团的分红福利,不过这个分红并不是发的现金,而是以股票的形式给的,一共给了7500股,同样,分红的股票也和现金股一样,可以流通。
与盛盘英一样情况的,还有另外几十名当年一起创业的老员工。这些自称为东方集团的创业元老们称,当时东方企业集团一共发了900万股职工资产股,不过他们只占了小头,大概有300多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