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宣布进入公示期后,不管是行业内企业还是个人消费者,他们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理由之一都是“国酒茅台”商标与现有的商标法相违背。而如今3个月的公示期已满,未来将会进入一个怎样的流程?
证券日报消息,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从法律的角度讲解了茅台国酒商标未来之路。
钟兰安称,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另外,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也就是说,接下来的流程有三步:第一,由商标局做出裁定,若当事人不服,进入第二步: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若当事人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程序包括一审、二审,还有可能进入再审程序。
钟兰安称,该商标被裁定核准的可能性很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该商标涉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之(七)项、《商标审查标准》第一部分之九、《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审查审理标准》。
第二,该商标若获得核准,将对市场经济下平等主体间的公平竞争产生危害。该商标含有国家公信力的成分,会使得该商品获得比其他同类产品更加优越的竞争条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该商标曾多次被商标局驳回申请,若获得核准,与商标局局先前的决定自相矛盾,有损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第四,该商标若被核准,很可能引起其他申请人的效仿,商标局也将可能因之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