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20]*ST金城:权益变动提示
2012年10月15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同时终止了*ST金城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及锦州中院裁定,*ST金城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按照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他股东按照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让渡约6,677.9709万股(最终让渡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条件受让。
本次权益变动前,鑫天纸业持有公司43,290,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本次权益变动后,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合计持有*ST金城6,677.9709万股,占*ST金城总股本的23.20%,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与朱祖国构成一致行动人。金城股份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002114]*ST锌电:收到云南省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补助资金
*ST锌电于2012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获得云南省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补助情况的公告》,公告了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收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发的(云工信运行[2012]824号)《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关政策措施及资金下达的通知》文件,给予公司锌锭收储一次性补助资金170万元。目前,此项补助资金已于2012年11月8日汇至公司账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公司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最终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获得的云南省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补助资金虽然可帮助公司解决一定经营困难,但公司2012年度能否扭亏为盈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12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