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3-02-22 17:16来源:证券时报网
*ST海龙(000677)2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恒天实业(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实业”)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向恒天实业借款人民币1.7亿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此次借款的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为6个月,利息总额51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其中,恒天实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此次借款构成关联借款。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社保?
朱宁:降低金融风险需化解大众投...
施康:人民币汇率出现贬值属于正...
资本的责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第十一届(2017)中国经济增长与...
2016年度“金牛理财产品”颁奖典...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