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造假
理应作为一支监督力量的保荐代表人,若有意维护甚至参与制造上市谎言则必定遭到处罚。
2月27日,证监会对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出了史上最严厉罚单,原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黎海祥、李迅冬因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被撤销保代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终身市场禁入。
公开信息显示,黎海祥和李迅冬都是资历较老的保荐代表人,二人在此之前已处于离职状态;而联合证券现已并入华泰联合证券,目前证监会尚未公布对华泰联合证券的处罚决定。
此外,爱建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梁亮、刘凡因在保荐上海冠华的过程中,对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全面、不到位”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2012年2月上海冠华二次上会被否,原因为此前有4家新增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管存在亲属关系,而其2010年IPO申报材料中未披露相关事项,也未在前次发审会现场聆讯中作如实说明。
同因隐瞒关联关系而被处罚的保代还有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尹璐、杨卫东、韦荣祥、张鑫,其保荐的北京星光在二次过会时补充披露了4家关联方,并解释称此前瞒报系中介机构对关联关系的辅导不到位、而非主观故意隐瞒,四名保荐代表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因而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以惩罚其“在尽职调查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对发行人遗漏披露关联人信息的事实未给予充分关注”。
同样被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的还有银河证券保代黄健、韩杨,其在保荐金河生物上市过程中,“对该公司使用的一项专利已失效事实核查不充分”。
内幕交易
2012年以来,有三名保荐代表人因参与内幕交易而被证监会处罚。
2012年9月,证监会通报了对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李绍武的处罚决定:李绍武因执业期间多次违法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累计从中获利1021.6万元,证监会对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
经查明,自2001年起李绍武利用其在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的职务便利,在对轴研科技、莱宝高科、佰利联、四方达4家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或保荐上市的过程中,通过其控制的投资公司或其配偶、岳母的账户,持有上述公司股份或买卖其股票。证监会认定,李绍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021.6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同期遭到处罚的还有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总部股票发行部副经理张涛,其因参与方大炭素的内幕信息交易并利用其妻账户买卖股票合计获利11.77万元,而被罚款45.31万元。2006-2010年间,张涛还利用该账户交易ST博盈、G海虹等多只股票,累计买入188.55万股,交易金额2220.99万元,最终亏损31.57万元。证监会对张涛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1.77万元、罚款45.31万元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