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当代(000673)4月15日晚间公告,此前于3月22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在《大同日报》上刊登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前名称)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单位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土地使用权终止。”
公司公告称,大同市人民政府此次决定收回的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都为公司前身原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矿区生产性工业用地,自2008年8月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停产后,至今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对公司生产经营无影响;公司上述五宗土地使用权每年需产生土地使用费摊销、土地使用税等固定费用711万元,此次政府收回该五宗土地使用权后,涉及该土地固定费用将不再产生。
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专项说明》,“鉴于公司五宗土地使用权已被政府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已不属于公司所有,已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目前关于补偿事宜正在沟通中,因补偿金额暂无法确定,尚不能确认相关损益,上述五宗土地使用权列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核算,同时在201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充分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此事项对公司2012年年报没有影响。”
ST当代表示,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大同市政府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涉及的补偿及其他后续相关工作。公司股票将自2013年4月16日开市起复牌。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