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4
李肃对陈若剑律师的回答作补充。
11:14
第二个问题,你说证据方面,跟昨天举报的证据有没有一致,说实话我没有详细看昨天的那份资料,刚才我回答这位记者也说,现在还是在程序庭阶段,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些初步的证据,支持我们目前起诉状的初步证据已经交到香港法庭。这些证据在前期媒体报道中基本有披露了。
最后一个问题,诉讼的请求,刚才介绍过。公司的回应是说交易是公司的董事会批准的,所以根据香港的法律,如果现在小股东对交易存在疑问的话,甚至在目前证据来看,小股东认为目前的交易是存在法律上的瑕疵,而这些董事他们现在确认他们都批准了这个交易,所以小股东的请求非常简单,就是要求取得法律上叫代位诉讼权,就是小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去控告这些董事,要求他们承担违反他董事职责的责任。当然这个责任里,应该也不排除经济赔偿的责任。取得代位权的诉讼是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去告董事,所有赔偿的金额都是回到公司的,所以现在股东做的事直接来说,跟他自身的经济利益没有关系。当然公司的资产得到了保护,或者公司的利益被追索回来之后,公司的价值,公司的净资产的金额,会上升。这样股东会有一个间接的受益。
11:20
提问:你们觉得最大的问题,他们收购的价格是太高,还是有一些跟刚才说过期的矿还在卖?
11:21
李肃:我给你介绍背景,他卖给大同煤矿的时候,大同问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给回了文,这已经不是它了,你要买了它,我将来直接给你就完了。意思是东西在我手里,我可以直接给你大同煤矿。所以当时的50亿都不包括这东西。现在等于他把这个东西又算到他那,又接着卖。
11:22
陈若剑:正当的交易程序是什么,根据中国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法,这个东西依然是国家的,根据法律规定你有三个途径可以拿这个矿,首先,不应该跟金业去买,他没有权利去卖。你应该拿矿产跟土地很像,也是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应该是政府组织一个招拍挂,华润可以作为主体去申请。申请的时候就像上次同煤去,山西国土资源厅,刘教授也提到,当时这个矿有2740多万的探矿费还没有交清,所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给同煤的回复说你把这2740多万帮他交了,同煤是当地的国有企业,我们可以采取规避招拍挂,可以直接划转的方式划给你。除了定性还有定量的问题。从批复来说,第一步付2700万,可能还有别的划转费用,就可以拿到这两个矿了。这个一个从定性,还有定量的角度,远远超过一个正常的商业交易的金额。
11:23
提问:刚才提到已经有初步证据提交给法庭,现在能不能透露一下有什么证据?
陈若剑:当时小股东取得一些证据,也是一些记者朋友提供的证据。因为先是媒体报道的。现在主要的证据,很多媒体朋友都有,首先是他们交易有一个收购的主协议。最重要还有两个文件,就是当时两个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已经明确说这两个过期了,而交易主合同也说这个东西过期了。还有小股东跟华润之间往来的信函,最后他们要求维权,结果被公司给拒绝了。这些文件是作为证据提交到香港法庭的,现在最主要是这几个证据。
11:24
提问:诉讼顺利的话,被告股东会受到惩罚吗,比如说经济上惩罚或者是市场禁入或者会坐牢吗?
陈若剑:说句实话,现在的请求,我们请求很宽泛,希望法院来裁定,包括经济的责任,民事的责任,如果他们有责任,肯定有经济赔偿的责任,因为你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上市公司对股民负有责任的。这里看他责任的性质,如果是故意的,甚至有其他的所谓的利益的关系在里面,这个责任现在很难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后果,也不能排除。
提问:很严重的后果,包括坐牢吗?
陈若剑:香港是法制社会,甚至个别人是不是有利益关系在里面,肯定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提问:为什么会选择去香港,如果在香港申请没有获得法院许可的话,会在内地吗?
陈若剑:香港申请,第一个主要是华润电力是香港注册的公司,它虽然是华润集团控股,它的注册地在香港。第二它同时又是香港上市的公司。所以它适用上市的监管法律应该是香港的法律。当然交易适用的法律是中国大陆的法律。所以你要追究这些公司的责任,小股东他要维权的话,只能在香港法院。
11:25
提问:有媒体通报上面写了分批支付了金业集团80亿资金,分批多次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现在已经支付了多少次,分批多次又是什么情况?刚才李肃先生说1500亿是法律的瑕疵,这个你是从什么途径得到这个信息?有没有一个真实性。
李肃:关于怎么付的那80亿,现在的媒体疑点非常多,昨天实名举报人特明白,怎么付的,哪笔怎么样。他是怎么来的?我知道的证据是有一个记者不知道什么办法拿到审计署的初步意见,就认为他这个付款付得不对,不该付八十几亿,当时的复印件我曾经看过,就说明记者很有本事,还是我跟你讲的,我不是拿到的直接证据,所以我们没有拿这个东西去当上诉的依据。我只是告诉你现在记者找到什么东西,我们看到什么东西,我们要求披露的就这东西。你这80多亿怎么付的,干嘛天天要求披露,就是要求他披露这个东西。我作为小股东,当然要看了。
1500亿是报上登的,是记者在说的,他们跑到那里访问,自己在那发表出来的东西,说他要投资1500亿,来支持山西,是媒体说的,网上的消息出来的。 他当正面报道出来的。
提问:假如这个合同要撤销的,金业集团现在有没有能力把这个钱还了?
李肃:我对金业集团了解不是很多,那要看最后做出来怎么样,那要采访金业,到底把钱拿哪儿去了。
提问:现在中社和红崖头的矿证在补办过程中吗?
陈若剑:刚才说得很明确了这里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因为没有补办的法律上的可能性。因为已经不是它的东西,办证,法律上规定有30天的延期,到期之前,一个是2009年1月份,还有2007年12月份,这两个时间,30天之内可以延期,现在是什么时间了。所以现在他连延期的时间都已经过了,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刚才说法律上很明确,就像这块地是国家了,你现在再去要拿,只能重新申请或者招拍挂,不存在补办的问题。
11:28
李肃:这个事的矛盾焦点就在这,现在华润说你办到我头上来就行了,人间人家就给你办了,你是国有。但是只要这么办,就说明你的交易是假的。为什么说我投1500亿也要办他头上,你办他头上,就说明买了值。现在法律的麻烦就卡在这里。那批记者当时闹到国土资源厅,你们都收回来,凭什么办给他,你办给他,我告你。国土资源厅知道没法办给他,办给他,就告我,现在华润的难点就在这里。
11:29
提问:华润电力前总裁会告他,他2011年就已经卸任了。
陈若剑:具体看一下,因为那个董事太多,二十几个,如果前三届董事基本全在里面,如果他做过董事,从交易2009年年底之后的董事应该全在里面。
提问:这些小股东一共拥有多少股份?
陈若剑:这个我们都已经提交给香港的法庭了。具体数字我现在也不记得,应该从每个人几千股到几万股,不等。
提问:大概是多少比例?
陈若剑:总数没有统计过。百分比很难,它900亿的市值。
李肃:香港法律里不用占1%。
陈若剑:中国大陆法律股东数要1%,香港不规定,香港理论上1股,你也可以去告。
提问:理论上讲,现在华润电力高层有没有贪污腐败,你们会要求,宋林还在董事会,你们会要求他们首先离开这个公司吗?
陈若剑:刚才说了,我们今天讲的是民事诉讼的通报会,至于现在其他的事情,我们可以说除了诉讼之外的事,我们现在没有处理,也没有作为我们代理的范围。我现在也没法就这个发表一个评论。因为香港法庭有一个证据交换,包括他们作为董事或者作为公司,他们应该去给法庭提交当时怎么样参与审批交易的文件,是不是从文件里是不是发现其他的问题,股东是不是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要看下一步的情况了。
11:30
陈若剑:关于您刚才讲的,是不是董事离开公司,如果他对这个事情有责任的,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肯定不能再担任公司的董事。
11:33
提问:你们知不知道宋林已经请国家审计署进行调查,而且已经有两个月了,你们知道吗?
陈若剑:现在香港法律还没有看到华润提交的证据,所以对这个不了解。
提问:6月9号的时候也是有一个记者,他在天涯上发一个很长的帖子,还有昨天凌晨王文志记者也发了很长的长微博,这内容和你们掌握的内容都相符的吗?
陈若剑:我个人没有仔细去看,我现在只能讲,我们现在香港诉讼的内容,我们也没有跟这个记者接触。
李肃:我们现在要求披露,就认为有五大疑点,这五大疑点就是这批人提出来的,而且记者就是拿到了大量证据,所以我们认为你最起码披露出来,你应该告诉我到底怎么评估,为什么就123亿。
提问:这样说,那两位披露的信息,咱们这块也有待于去证明。
李肃:一开始说,我们特想拿到证据。
提问:诉讼是要披露信息,要透明化。
李肃:而且董事要有义务,你到法庭也得披露,你不披露不行。
提问:王文志记者昨天的标题直击宋林,咱们今天是起诉该公司周俊清等20位,咱们焦点包括宋林,以周俊清为主吗?
陈若剑:不是,现在列被告按音序。
提问:我看到有报道说提前支付了,并且是违约提前支付?这个能确定吗?
李肃:我看的东西,这记者找到了一个审计署初步审计的意见,说那上写了他怎么支付的,哪儿支付了,现在王文志说的。我认为他们都是来自一个东西。但是这个东西我们没拿到,我们为什么无法拿它当证据,就是希望他披露,披露清楚了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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