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求煤炭经营资格不合规
此外,记者在查询相关法规还发现招标公告中有一则条款同样与法规相悖。
惠天热电在其招标公告中要求: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
不过,今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其修改内容就包含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国家能源局官网亦显示,涉及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条款已经被删除。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团队负责人魏衍伟在其《新《煤炭法》修订及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一文中指出,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废除有利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即煤炭生产企业只需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即可生产。而煤炭贸易企业只需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就可以进行煤炭贸易行为。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对此认为,按照最新《煤炭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煤炭生产或贸易企业不再必须具备生产和经营资格证书,惠天热电要求的 “煤炭经营资格”并不合规。
去年招标代理机构存疑
实际上,不仅仅是今年的招标存在多处疑问,去年惠天热电的采购招标也存在猫腻。
回查公告,惠天热电于2012年5月委托第三方公司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建工)组织实施2012年~2013年煤炭采购招标工作,最终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中标。不过,去年招标的信息披露很少,只有一则《关联交易公告》披露了中标结果。
记者发现,金昌建工的公开资料很少,但据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去年6月18日的一份信用报告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人代表任珺,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该份信用报告的出具方辽宁誉普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给该公司的信用评级为BBB,即“企业信用程度一般,资产和财务状况一般,各项经济指标出于中等水平,会受不确定因素影响,发展会有波动,有一定风险。”此外,该评估机构还给出风险提示:“企业拥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质、企业创新能力较弱,有待于加强”。
“作为沈阳当地的大型国有企业,招标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等权威机构,为什么会选择一家成立不到两年的个人独资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方呢?而且信用等级和资质水平都不高。”前述能源投资人士对此表示疑惑。
誉普信用评估就该份报告向记者做了解释:“在辽宁省当地的工程代理公司必须达到BBB这一最低信用等级,才能从事代理业务,而暂定资质也是其最低要求。尽管金昌建工信用等级和资质均不高,但其实很多这样的企业往往会依靠丰富的社会关系和人脉资源拉到业务,因此,所谓的等级资质要求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显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其中暂定级企业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以下的业务。对此,北京一位负责过工程代理业务的律师认为,这其中有两处疑问:其一,工程咨询公司参与煤炭这类资源商品的采购招标在法律上并不合理;其二,即使有资格代理招标,但该机构被评定为暂定级,但承接的业务总额达到了7亿元,远远超过规定的限额,在法律上是不合规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惠天热电更换了招标代理机构,聘用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辽宁省国资委系统的国有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同时拥有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军工涉密业务和进出口企业资格等专业资质。惠天热电在今年选择了一家大型招标代理机构,弃用此前的小代理机构,这一动作又代表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