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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21:06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利源铝业(002501)9月12日晚间公告表示,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吉林省201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的通知》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申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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