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表决,确认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雷毅采取强制措施。此前的7月5日,省纪委对外发布了调查云锡集团董事长雷毅的消息。8月7日,省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请求许可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雷毅取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间,雷毅利用职务便利,支持和帮助北京国教集团董事长李洪涛、深圳国信证券公司投资事业部经理杨健、香港柏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干峰及玉溪今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中云在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行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500万余元、港币85万元。
省检察院在报告中称,除上述问题外,雷毅还涉嫌其他重大犯罪事实。为彻底查清雷毅的犯罪问题,需对其采取法律相关强制措施。
而本报记者了解到,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将成为下一阶段的调查重点。
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华联锌铟始建于1958年的原国有企业“文山州都龙锡矿”。2003年3月,文山州都龙锡矿进行“两非”改制,挂牌成立“云南文山都龙锌锡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和职工身份置换。
2004年7月,公司再次调整和优化股本结构,向云南锡业集团公司转让20%的股份,组建华联锌铟,股份构成为昆明集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马关联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腾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企业法人。经过复杂的演变,股份结构是法人和自然人混持。
云锡集团称,2010年11月,云南省政府再次进行行业整合,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华联锌铟42%股份。至此,云锡集团和云锡集团(控股)合并持有华联锌铟62%股份。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收购华联锌铟不是政府主导,是雷毅主导的。”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收购华联锌铟42%股权花费12亿元,2005年,华联锌铟披露的总资产6亿元。2008年,总资产23.8亿元,而在云锡集团收购之前,其中有很多股东不看好公司前景,将股票廉价转让,而有人大肆收购股份,转手卖给云锡集团后,大赚一笔。而公开的资料中,只提及了云锡控股华联锌铟,并未提及收购股权所支付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