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11月7日晚间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新任”第一大股东中洲地产已为上市公司未来粗略谋划了一番。
中洲地产明确表示,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深长城主营业务的计划,也没有对其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即没有对深长城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不过,中洲地产的控股股东中洲集团明确表示,将在未来时机成熟时,将其下属与深长城业务相关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注入资产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据公告,中洲地产及控股股东中洲集团均存在房地产开发等业务,该类业务与上市公司深长城从事的业务相同,由此构成同业竞争。中洲地产表示,其与中洲集团将利用自身资源和资本优势,积极推动深长城业务的发展,最终达到促进深长城良性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的目的。
为此,中洲集团承诺,除现有业务外,中洲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不再新增与深长城有同业竞争的业务;中洲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深长城所从事的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则中洲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深长城,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深长城;对于现有的与深长城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中洲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5年内提出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现金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