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商(000056)27日晚间公告称,和昌公司根据已生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四终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院已强制划付公司3963万元支付给和昌公司,并经沟通协商,除已被强制划付款项外,和昌公司同意将剩余全部债务予以免除。至此,和昌公司诉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结案。
公告称,公司前期已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做了相应账务计提,因和昌公司同意免除部分债务,现公司根据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及《结案通知书》,将冲减本案件前期已计提的其他应付款541.84万元,同时计提营业外收入541.84万元,导致2013年第四季度利润增加541.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