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要求法院 冻结顾雏军15.9亿港元资产
科龙电器前董事长顾雏军正面临香港证监会的“追杀”。
香港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递交诉状,要求法庭颁布强制令冻结顾雏军实益拥有的价值高达约15.9亿港元的资产,以及颁令向格林柯尔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格林柯尔”)超过1300名少数股东作出损害赔偿。顾雏军为格林柯尔前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6月23日,证监会表示,除在高等法院对顾雏军展开相关法律程序,还同时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其他高层人员展开研讯程序,包括顾雏军在内的高管被指在2000年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涉及严重夸大公司财务数据的市场失当行为。
“上述法律程序及研讯程序是证监会进行历时七年、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调查工作后,同时在原讼法庭及审裁处展开,这是证监会在这段期间内最复杂的调查工作。”证监会表示,这宗庞大的诈骗案是在顾雏军的指示下进行,因此顾应被勒令向依据虚假的财务资料而购买格林柯尔股份的小股东作出赔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顾雏军,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而顾雏军助理则表示,尚不知道证监会起诉一事。
记者从高等法院获得的诉状显示,证监会在6月20日发出该诉状,在被告顾雏军收到诉状后的28日内需要向高等法院做出回应,表明已经知悉有关诉讼。
16名代持人的隐秘资产
2000年7月,顾雏军一手创立的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2005年8月1日停牌,2007年5月18日被除牌。而顾雏军本人则在2005年在内地被刑事拘留,2009年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资金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12年,顾雏军出狱。
证监会的诉状中显示,格林柯尔于2000年1月10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作为一间控股公司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业务。
截至2005年8月1日,顾雏军仍是格林柯尔最大的股东,通过BVI注册的Greencool Capital Ltd,顾雏军持有约6.26亿股,持股比例62.59%。港交所大股东持股信息显示,在此之前的最后一笔交易是2005年6月27日,顾雏军卖出了1000万股格林柯尔股份。
14名个人及公司投资者持有22.65%股份,这些股东名下共有15个账户,涉及5间香港券商。证监会提供的名单显示,这14名股东包括6间公司,如DLH Inc、EPS Ltd、ZINOX Ltd等,以及8名个人股东,包括崔德明、程锋、张永辉等。表面上来看,这些股份与顾雏军并无联系,但证监会指出,根据其调查,这14名股东实际均为顾雏军的代持人。
巧合的是,这份代持人名单中的个人及公司,与持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921.HK,下称“海信科龙”)的部分股东同名同姓。证监会的文件显示,包括上述部分代持人在内,共有16名公司及个人股东,合计持有海信科龙约1.07亿股。
“代持人为顾雏军的利益,秘密地持有超过1亿股海信科龙的H股股份。”证监会表示,根据海信科龙此前向法庭申请的另一项临时命令,这些股份目前正在被冻结,海信科龙根据正在进行的一项有关这些股份实益拥有权的调查,向原讼法庭作出了这一申请。顾雏军曾担任海信科龙董事长。
证监会在诉状中并未披露如何识别出上述16名股东为顾雏军的代持人。证监会表示,正在请求法院颁布临时命令以冻结这1.07亿股股份。若原讼法庭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展开的法律程序中颁布赔偿令,这一冻结资产的临时命令将会有利于执行赔偿令,同时还要求委任管理人接管该批股份。
截至2005年8月1日,其他公众股东共持有格林柯尔约14.76%的股份,但自从其2007年退市后,这些股东的投资已经变得毫无价值,证监会表示,有关股东至今无一能够将其投资变现。
“香港没有美国那种集体诉讼制度,小股东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但这样诉讼的成本无法像集体诉讼那样分摊,持股不多的小股东发起诉讼可能得不偿失。”熟悉香港有关法律安排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高诉讼成本可能阻碍了过去几年内小股东向格林柯尔提起诉讼和赔偿要求。
根据海信科龙6月23日收盘价每股8.83港元计,顾雏军实际持有的股份价值约9.5亿港元。不过,证监会寻求冻结的金额则高达15.9亿港元,包括少数股东的估计损失及累计利息;顾雏军从其被指犯下的市场失当行为中所得的估计收益以及累计利息;原讼法庭或审裁处就有关法律及研讯程序而可能要求顾雏军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