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重工混改方案确定 或入选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
中船重工集团或列入央企第二批改革试点名单。此外,中船重工集团的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已经确定,除科研院所转制方案基本确定以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也予以明确。
改革方案提出通过股权交换、可转债等方式引入外部资本,并以股权激励等形式实现员工持股。此外,集团成员单位可根据其定位,分类调整国有股权的持股比例。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单位,集团公司可保持国有股权相对控股;但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战略的单位,仍要保持集团公司独资。
券商分析师表示,这种根据企业定位、分类确定国有股权比例的思路或将成为军工企业改革的范式,而引入外部资本则是军工企业改革取得的重要突破。
集团成员单位按定位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称“中船重工”)提出混合所有制和科研院所改革的消息,在两周之前已有传言。中船重工旗下的中国重工也在这两周内迎来一波大涨,8月29日中国重工以4.90元开盘,至9月12日收于6.03元。
新浪财经日前证实,中船重工早于上月下旬就面向全集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改革方案”),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集团公司资产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改革意见。
在混合所有制方面,改革方案共有五个要点,其中明确提出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根据不同成员单位的定位,明确相应的国有股权比例。改革方案提出,国家有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家战略的单位,保持集团公司独资。对国家重点保军单位和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领域的单位,保持集团公司的绝对控股。对部分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单位,集团公司保持相对控股,其他单位的国有股权比例则根据国家要求和公司战略确定。
一位券商分析师对新浪财经表示,分类改革的思路可能成为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流思路,目前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国有军工企业都在按这一思路进行改革。
上述分析师表示,中船重工旗下共有28家科研院所,都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产业转化能力强,例如703所、710所、711所、716所以及725所等可能成为分类改革的先行者。
军工产融专家栾大龙分析,中船重工可按照专业化发展要求,从下属科研院所选择发展潜力大、效益好、有发展空间的院所,加快资产证劵化步伐。“早在中国重工IPO时,就已经对科技产业注入上市公司进行了成功的尝试,对科研院所改革转企、或通过重组注入上市公司将没有障碍。”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