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退市意见》”),自11月16日起正式生效。随后,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
此次退市新政的亮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明示了7种主动退市的情形;二是明确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强制退市,对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设置“退市整理期”。对于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退市意见》仅在以往的基础上强调了执行力度,目前所执行的“连续三年亏损”依旧是主要的考量指标。
两类违法行为
将致退市
业内人士认为,《退市意见》中,上市公司可以主动退市的修订在A股市场尚属首次,这有利于中国退市制度的完善。不过目前来看,主动退市的象征性意义大于实操意义。对于被动强制退市来说,财务状况不达标还是主要参考指标;此外,《退市意见》中提到的两类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对已立案稽查但尚未收到罚单的上市公司将具有较大影响。
据知情人士介绍,对于两类重大违法行为,退市新政在实施中将新老划断,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万福生科、绿大地、南纺股份等曾有重大违法事件,但已经收到罚单的公司可以“逃过一劫”,免遭因违法行为而被强制退市。相反,目前已被立案稽查却尚未收到罚单的公司则将因新政而面临巨大的退市风险。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面临此情况的上市公司仅*ST三毛一家。今年3月13日,*ST三毛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立案稽查。截至目前,*ST三毛仍未公布证监会的稽查结果,若最终被证监会认定违规,*ST三毛将很有可能成为A股市场首家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遭遇退市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