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难兑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先强药业进行的第三次股权转让,其转让价格与2014年12月31日先强药业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相对应,每1元出资额作价1.0018元。但是,众生药业此次收购先强药业却是按照净资产4倍左右的溢价计算的。此事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
众生药业在修订说明中对此解释称,主要是因为“本次股权转让是张志生、邱亚平家庭内部成员间的转让,是为了厘清各自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中所对应的权、责、利而进行的,因此股权转让价格以2014年12月31日先强药业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是合理的。”
而众生药业又称,收购先强药业97.69%股权为市场化行为,其交易性质与前述2015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不同。
众生药业在关于投资者所关注问题的说明中又进一步解释称,先强药业的市盈率(以2014年业绩为21.57,以2015年承诺业绩为16.25)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41.92。先强药业的市净率5.32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4.72,综合比较本次交易标的定价及目前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对估值情况,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众生药业表示,保证先强药业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扣减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9600万元、11520万元。
为此,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无法实现业绩承诺时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众生药业则表示,本次交易的价款采取分期支付方式。交易对价的分期支付安排,已经充分考虑了业绩承诺不能达成时的履约风险及应对: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中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若交易对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补偿金额从上市公司当期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中抵扣;若交易对价不足以抵扣的,则交易对方须用现金在当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并获得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之日起的十日内向上市公司补偿未予抵扣部分。
但能否实现承诺利润,对于过去一年净利润同比下滑36.26%的先强药业来说,存在一定悬念,因为此前,众生药业便有收购标的未能完成承诺业绩的“前车之鉴”。
2013年11月,众生药业分别斥资7218万元和2500万元控股了凌晟药业和益康中药,然而两家公司去年均未能实现当初的承诺业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通常而言,A股上市公司会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但此次众生药业的收购却是全现金分期支付的方式,而且都是来源于上市公司自有资金,这可能会增加上市公司压力。
资料显示,先强药业的全部股权估值为13.01亿元,较2.45亿元的净资产增值10.57亿元,增值率为432%。但这家净资产不足3亿元的公司,众生药业却斥资12亿元对它进行收购。
业内人士分析,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众生药业共有货币资金1.76亿元,理财产品为4.90亿元,这表示,众生药业几乎需要把账上的钱都用来此次收购。“这肯定会对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和其他布局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