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以24亿元入股,成为光线传媒(300251,收盘价38.52元)第二大股东后,阿里巴巴又有新动作。今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多方面展开合作,以获得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的双赢。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影视媒体需要互联网平台,而互联网平台需要强有力的内容支撑,双方强强联手,未来有望实现影视内容上的突破。
光线传媒将开天猫旗舰店
面对文化娱乐产业的快速增长,内容和资本巨头开始牵手,合力分食产业机遇。
今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依托大量影视作品、艺人等优势内容与阿里巴巴数字娱乐产业、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相结合,打造以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方式相结合的全新互动体系,获得内容传播与商业收益双赢,双方旨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合作有效期为三年。
具体来看,双方此次签订的协议主要包括电影投资、制作、IP(知识产权)、渠道发行、衍生品及票务销售方面的合作。
其中,光线传媒有权每年投资阿里巴巴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阿里巴巴有权每年投资光线传媒5部电影作品不低于5%的份额(或以娱乐宝形式合作)。自协议生效日三年内,光线传媒与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影业将合作共同制作或投资、发行5部(数量暂定)电影作品。光线传媒享有相关权利的电影作品之OTT权利的许可事宜优先与阿里巴巴进行独家合作。
此外,光线传媒将入驻天猫,开设光线传媒旗舰店(暂定名),销售公司电影及艺人之衍生品。双方合作的电影项目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淘宝网就线上票务销售进行合作。同时,光线传媒旗下的实景娱乐主题公园如涉及门票销售及O2O业务,阿里巴巴将提供平台推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今年以来阿里巴巴对光线传媒的第三步动作。今年3月,马云通过阿里影业以24亿元购入光线传媒增发股,持有其8.78%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随后,5月中旬,阿里影业董事长邵晓锋进入光线传媒董事会担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