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对于*ST金路(000510.SZ)壳资源的争夺战,已然拔剑弩张。
9月7日~10日,*ST金路连续3天发布公告,一方面该公司董事长张昌德被德阳市纪委立案调查,另一方面游资代表刘江东在1个月时间内鲸吞*ST金路的10%股权,正“逼宫”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阳市国资委召开临时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这让即将完成重组的*ST金路蒙上一层阴影。
这是*ST金路原控制人刘汉在2013年8月交出公司控制权之后,因被*ST面临退市风险在重组路上的又一劫难。“我们正在积极和证监会、德阳市政府等方面衔接,对目前公司管理层的变更以及游资的举动提出质疑。”作为*ST金路的重组方,浙江新光集团董事长助理徐军告诉《中国经营报》,他们正采取措施维护自己和股东的权益。
金路前传
作为四川省第一家上市的国有企业,金路所走的道路从来就没有平坦过。
金路集团原名四川省树脂总厂,是德阳的一家市属国企。1992年完成股份制改制,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在1998年前,由于利润连年增长,曾获得“川股第一股”的美誉。但随后金路却一路亏损,终在2001年由西藏珠峰(600338.SH)接盘。西藏珠峰的控制人何冰是刘汉在绵阳结交的好朋友,俩人通力合作,通过资本市场的腾挪最终由刘汉控制了金路集团。合作者何冰后来因涉赖昌星走私案而被抓,就此俩人分道扬镳。
实际上,自2002起刘汉控制的汉龙实业一直是金路的第一大股东。2009年其堂兄刘沧龙控制的宏达集团受让德阳市国资公司持有约3133.7万股股权,成为金路集团二股东。此后,汉龙实业通过逐步减持从大股东之位跌落至二股东。但截至刘汉被抓,金路集团历年年报显示:汉龙实业减持致使宏达集团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宏达集团未提议改组董事会,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汉。
2013年3月20日,刘汉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北京被警方控制。今年2月9日,刘汉被执行死刑。
在刘汉被拘5个月之后,金路集团董事局决定刘汉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的议案》,张昌德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
2013年9月17日,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国资委独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
该《授权委托书》约定: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股份31336614股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代为行使;同时承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2014年12月31日内,承认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随后,德阳市国资委通过其独资子公司成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根据2015年半年报显示,总计持有公司总股本7.70%的德阳市国资委仍为金路实际控制人。9月10日,该公司公告称,双方之前已续签了该授权,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