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认为,这些单子包括项目内容、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规格,下面确认人有何宏雨、牟晓萌、孙斯闻,这些人可都是比亚迪深圳总部采购部的人,都在确认人旁边签字确认了。
所以,广告供应商认为,既然比亚迪总部的员工都确认了这些项目,为什么比亚迪会在声明中说“不知情”“与其无关”呢?据吴先生介绍,针对上述问题,他曾电话询问了比亚迪审查处负责人朱敏,而朱敏并未清楚地回答吴先生的问题。
●资金来源
有广告供应商7月16日向记者表示,此次事件涉及11亿元左右的项款,“主要分两块,一块是部分广告公司的垫资款,另一块是广告公司做活动的费用。截至目前,比亚迪尚未就此事与我们进行主动沟通”。
按照比亚迪的声明,李娟是以雨鸿文化的名义免费帮助比亚迪进行推广宣传。此外,今年4月份,李娟还以资源赠送及优惠价格的方式,推进比亚迪与阿森纳足球俱乐部之间的广告宣传。
另一方面,广告供应商们称其并没有给李娟回扣,他们与国金比亚迪的合作都是通过正常途径。那么,暂且不论李娟免费宣传比亚迪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李娟所管理的国金比亚迪的运营资金又是从何而来?
在“媒体沟通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有多家广告供应商认为,国金比亚迪的运作方式为找代付公司垫付款项。
以雨鸿文化为例,其最初与国金比亚迪合作的是一些“数据收集的小项目”。“我们项目的账期是120个工作日,快要到结款日时,李娟就跟我们说,‘因为上海比亚迪有些诉讼,账户被查封了’。我们当时也查了,发现上海比亚迪确实存在一些诉讼。”Helen对记者讲,“她(李娟)就说帮忙找一些代付公司来付应收款项。作为我们乙方来讲,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对方也愿意付到账期的应收款项,我们也就接受了。”
需要注意的是,为什么这些代付公司愿意支付广告公司们的项款?
吴先生解释称,这是拿签订的项目的名义作为担保。“比如某个项目,她找到代付公司,但这个项目需要垫资,所以这家代付公司需要有财务能力。代付公司可以对项目监督和管理,但是具体的业务不需要做,她指定一家公司做,给代付公司一定的利润。”吴先生解释称,“那么项目也是真的,也有比亚迪做背书,代付公司就把钱打到李娟指定的公司(账上)。”
事实上,此次“广告门”的导火索或是由于垫资事件引发的。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12月,上海一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王若兴(化名)开始通过雨鸿文化等三家广告公司,承接“国金比亚迪”的市场推广业务。
此后,由于国金比亚迪的广告供应商之一——上海日高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高)陷入资金困局,今年3月,国金比亚迪通知王若兴,希望其能够签订一个垫资协议作为交换,王若兴可以成为国金比亚迪的一级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