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18-07-18 13:31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长航凤凰(000520)7月18日午间公告,近日,公司和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同时收到长航集团关于“长航”商标使用意见的函。函称:“长航”作为企业字号的相关商标是由长航集团 2003 年 6 月申请取得的第 39 类注册商标,该商标实际拥有者和商标专用权人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外运长航”),但因外运长航是长航集团出资人,所以受其委托,向公司发函提出尽快采取措施变更“长航”企业字号。 公司表示,目前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和咨询。(张红瑜)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十六)如何成为做市商?
7月三大消息将影响房价走势
俞敏洪:坚持有时会带来意想不到...
资本的责任——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第十一届(2017)中国经济增长与...
2016年度“金牛理财产品”颁奖典...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180749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8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