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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

康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重庆燃气12月17日晚公告,当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等。
  同日晚间,公司公告,12月17日中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重庆燃气12月2日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2.2万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无预留授予权益。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67元/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2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分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的3个会计年度,共设定了三个业绩考核目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营业利润率。第一、二、三个解除限售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方面,要求以2017年-2019年度三年平均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3%、19%和25%,且均要求不低于同行业均值;净资产收益率方面,要求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6.8%、6.9%和7%,且均不低于同行业均值;同时,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的营业利润率分别不低于6.1%、6.2%和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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