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王珞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近日,因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问题,浙江证监局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高飞、戴思敏、陈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方正电机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存在股权投资处置及收购的审计程序不到位、供应商往来的审计程序不到位、在建工程审计程序不到位、其他权益工具审计程序不到位以及无形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问题。
公告显示,对方正电机2021年末发生的关联股权交易事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高飞、戴思敏、陈颖采未识别为特别风险,未检查投资审批和处理等关键内控程序并进一步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结合被投资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审计程序不到位。对方正电机与某供应商同时存在大额资金往来、采购及房屋租赁等多种业务,且供应商规模与交易规模不匹配的情形,上述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未充分考虑是否存在未识别关联方风险,未实施追加审计程序,审计程序不到位。对方正电机采购设备长期未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远高于审计重要性水平,供应商规模与交易规模不匹配等情形,上述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未将在建工程识别为重大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对底稿中获取合同未见供应商盖章、签订日期等异常,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公告显示,方正电机其他权益工具期末余额2100万元,高于审计重要性水平;上述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仅编制明细表,未执行其他程序。方正电机期末无形资产中有采矿权4548.73万元,高于审计重要性水平,上述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底稿中未记录与采矿权相关的审计说明、未附任何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