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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乔翔 见习记者 李梦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 见习记者 李梦扬)云赛智联11月9日盘后公告称,公司今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唐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杏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1年4月13日,公司完成荣乐东路不动产的产权交割,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资产转让款1.85亿元。公司对荣乐东路不动产转让确认税后收益758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52%。2022年1月19日,公司完成仪电工程100%股权的产权交割,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资产转让款1.59亿元。公司对仪电工程100%股权转让确认税后收益1.14亿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5.92%。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4月25日才披露上述资产及对外投资处置的进展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唐青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杏兴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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