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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彭扬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 赵白执南)央行网站9月24日消息,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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