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实控人被法院执行1.8亿元 该款项源于个人投资事项
于蒙蒙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于蒙蒙)华谊兄弟(300027)4月28日晚公告称,公司通过媒体关注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忠军、王忠磊及其控制的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8亿元。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了解情况获悉,该款项源于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投资事项,与上市公司不产生关联。华谊兄弟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让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实际控制人正在与相关方洽谈和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