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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出炉 试点券商近12个月净资本须持续不低于100亿元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5月13日消息,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以下简称《做市规定》)。《做市规定》明确,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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