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
返回首页

浪莎股份全资子公司取消与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形象代言人合作

倪铭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浪莎股份1月4日晚公告,昨日晚间公司披露了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相关内容,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