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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信息披露等问题 ST智诚被出具警示函并责令改正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宁夏证监局网站12月15日发布关于对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刘国辰、焦筱帆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宁夏证监局调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及内控等方面问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国辰和董秘、财务总监焦筱帆,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刘国辰对上述全部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焦筱帆对不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国辰、焦筱帆采取出具警示函并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宁夏证监局指出,上述当事人应当严肃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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