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画“蓝图”疯狂吸金1.9亿

刘波 男,30岁,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被判无期徒刑。

私募股权基金近年来在资本市场上纵横捭阖,搅了个“腥风血雨”,引人注目的同时也暗藏风险,亟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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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周柏伊 报道
3月底的一天,结束了连绵阴雨,难得的阳光照得室内外一片灿烂。可好天气却与刘波无关,虽然这是他跨入而立之年的第一天。在监狱里呆了整整八个月,日前记者见到刘波时,他早已学会平静,即使他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刘波宁愿自己就那么平平淡淡地坐在某一幢写字楼的一角,遵循着朝九晚五的作息,也胜于在红线边缘起舞。
2005年,当美国最大的一家私募基金进入中国时,其首席代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私募基金在中国募资时与非法集资的红线到底在哪里?八年来,尽管私募股权基金立法在国内仍是空白,红线却逐渐清晰。
1 咨询公司开掘第一桶金
在熟人的心目中,刘波毕业前后截然不同。 2003年7月以前,他是个极其低调,怀揣记者梦的内向男生。而2003年7月以后,他舌灿如莲,慢慢上升为风光无限的私募资本市场的弄潮好手。包括刘波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什么促使他突然转身。
2003年7月,刚刚走出校门的刘波对于自己的未来还有些惘然。同学们大多已经目标明确地奔向了工作单位,他却始终摇曳不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位同样对金融感兴趣的朋友,两人一拍即合,决定自主创业。
他俩各出1万元(后来又各自增加4万元),由代办公司帮助注册了一家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咨询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以每股1元的价格,买入非上市公司股权,然后再以每股2.5元的价格卖出。
寻找客户的办法,主要是向业务员提供客户联系名单,或让业务员通过随机拨打电话等,将客户请到公司,由刘波出面讲述非上市公司即将上市的利好消息,说服客户购买非上市公司股权。
刘波的好口才此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时,很多投资者在并不清楚这些非上市公司的经营内容的情况下,就购买了其股权。
三年时间里,他们以咨询公司的名义,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租借的办公场地,采用低吸高抛的方法,先后转让了3家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取了客户资金共计1944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838万余元,黄浩以个人名义从汇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获利222万余元。
2 创投概念备受投资者青睐
2006年,创投企业受到热捧。刘波等人瞄准这一时机,先后成立了一家A公司,对外宣称为创投企业,但实际投资范围却与“创投”毫无关系。通过贩卖零风险、高收益的“独特”投资理念,创设上线发展下线和层层持股的“滚雪球”经营模式,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囊括医疗器械、网络游戏、房地产、典当、农林等众多领域的十余家公司,在大部分公司亏损或停产后,仍通过借新还旧或挪用本金等方式向投资者兑现每年10%的分红以及超额回购(原投资额的108%~110%)的承诺,以虚构公司业绩良好、实力雄厚的假象,为后续融资营造声势,打好广告。
很多老股民都是在这一年认识了刘波,至今仍旧记得他当初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并没有给投资者们许以高额的利率回报,只是详细地阐述着公司的发展规划,资金投放重点,以及政府支持力度。在刘波的描述中,投资者们看到的是这样一幅宏伟蓝图:公司未来发展业绩会很好,每年都会有分红,不久的将来就会上市,股东们赚得盆满钵满。大多数的投资者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决定投资,购买未上市公司股权。
当然,也有另外的一套操作手法。在面对另一批投资者时,刘波则许诺高达10%的年回报率,并另有3%-5%的介绍提成。不少投资者则是冲着高利率和高提成,不仅自己倾囊而出,还发动了家人朋友一起入股。实际上,刘波所投的项目是房地产、地块以及典当行业,甚至还投资濒临破产的企业,并不是投资所谓的龙头企业,他给投资人的只是一种投资假象。
就这样,在随后两年半的时间内,刘波先后成立了9家关联公司,每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几百万、上千万不等,并最终形成集团规模。集团虽然没有产生盈利,但却在2007年和2008年度两次分红,每股红利1毛,以制造公司机构庞大、运作良好的表象,获取投资人的信任。
3 基金“升级”迷雾重重
随着产业基金的概念被炒得如火如荼,刘波和他的同伴们对吸收资金的方式进行了“升级”。
或许圈内人至今还记得2008年年底的那两场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发布会上,DH资本基金将上海总部落在陆家嘴,当时出席的人士除了作为出资方之一的A集团董事长刘波之外,还有外资出资方、DH资金的主席,及具有官方背景的前证监会主席,一时间风光无限。而不久后的另一场发布会上,第二支DT基金成立,刘波已然成为执行合伙人。
然而,在当时,已有一些业内人士对两只基金表示忧虑,它们都有大量的人民币资金需要A集团拿出来,而A集团的钱只能从市场上去圈。尤其是第二支基金的成立模式,采取的是主要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方式,这在私募基金圈是非常少见的,采取两种募资模式,也就是为了后来不停地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本。
2008年7月至11月间,刘波的A集团先后成立了三家公司企业,以产业基金的名义开始了新一轮融资,鼓动投资者以合伙人身份加入合伙企业,以获得预期每月0.9%的收益。实际上,所吸收的资金并未进行产业性投资,而悉数被挪用于炒股。
在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过程中,刘波曾把投资者的钱直接划入他的多个个人账户,使得投资者的钱处于无人监管状态。而对于部分提前退出的投资者,除了退还本金外,还会给予8%至10%的收益。所谓的收益,来自于新进投资者的本金。
4 两罪并罚获无期徒刑
2009年5月10日下午3点,对于刘波来说,这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时刻。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A集团与海南B集团股权置换签约仪式隆重举行,致辞、签字、合影留念。
这次签约的意义同样不可小觑。海南B集团大股东之一就是当今在资本界里翻云覆雨的某资本大鳄,而与这家资本大鳄的合作,注定是刘波年轻历史中不可忽略的重要一笔。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同样带给他此生不可磨灭的伤痛。就在宾主双方寒暄握别之际,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警察们悄悄出现在了现场。半个小时后,签约仪式结束,刘波准备离去,随即被出现在他面前的警察带走。
一年后,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对于检方提出的非法集资诈骗罪及非法经营罪两大罪,刘波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 A集团的经营和管理杂乱无章,如频繁使用个人账户收款;投资者虽名为股东、合伙人,其姓名却未出现在工商登记资料中。为规避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规定, A集团采取了其他股东代持方式进行工商登记。集团花巨资购买的医疗器械公司购买前即处于亏损状态,购买的300亩工业用地也始终未予开发,投资成效无人问津,为投资者虚构的投资蓝图仅是一种吸收资金的营销手段。员工提成、公司开支、炒股损失和个人消费等挥霍了公司巨额资金。短短3年内,从近800名投资者手中吸收的1.9亿元资金所剩无几。
随着刘波获刑无期押送监狱服刑,这起备受关注的 “中国PE(私募股权基金)第一案”缓缓落下帷幕。 (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建议
PE市场亟待有效监管
关于那条“红线”的思考却远远不会结束。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东升律师分析说,从辩证的角度来说,PE对一国经济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在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同时,其投资也存在风险。
PE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巨大的利益回报,其终极目标和企业的创始股东或者企业管理层存在区别,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矛盾,而且许多大型并购基金在并购一些大型企业后导致许多社会问题,从而引发社会矛盾。
尽管从运作规模和市场影响力来看,PE已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监管的空白已成为该行业规范发展和规模继续扩大的最大绊脚石。
境外PE进入中国仅有几年时间,国内基金也才刚刚起步,PE对国人来说也还只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做到既促进PE又快又好地发展,又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地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赵东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