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规产品审核20工作日完成,鼓励基金根据合同约定清盘或合并条款
中国基金产品审核制度迎来全面改革。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发布实施《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深化审核制度改革的通知》)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作为配套措施配套措施,全面改革基金产品审核制度,将取消基金产品审核通道,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上报数量和类型。新规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次基金审核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取消产品审核通道、缩短审核期限和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基金的退出机制。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作为改革配套措施,基金部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试行)作为产品审核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并将于近期上线运行基金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核系统。
“准备案”制
据了解,自2004年证监会即开始对基金产品审核实行通道制,经过多次改革,审核通道增至6条,即基金公司可同时上报六只基金产品,分别是3只普通型产品、1只创新型产品、1只QDII产品和1只发起式产品。此次改革后,基金的审批通道将彻底放开。
上述证监会负责人表示,取消产品审核通道后,基金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上报数量和类型。但仍然需要审核,至于何时可以实现注册制,目前没有时间表,要视基金法的修订而定。
对此,一基金业内人士指出,今后基金公司自行决定上报数量和类型,这将使各家基金公司可根据自身的优势确定产品策略,有利于各家基金公司发展差异化竞争。他并称,近期基金公司申报产品获批的速度已经大大加快,而通道限制放开后,产品审核流程进一步简化,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取消产品审核通道实质上可视为“准备案”制。
此外,基金审核即将发生重大变革的还包括:缩短产品审核期限。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指数型等常规产品,实行简易程序,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原则上不再组织产品沟通会;而创新型产品及特殊产品如QDII等采用普通程序,要上产品沟通会,即仍规定在六个月内进行审核。
该负责人还强调,无论机构准入还是产品创新,都将尽量降低门槛、弱化审批,更多地关注对程序和行为的检查,更加注重风控合规,从以审批带动监管的模式逐步转变为以检查带动监管的模式。
据悉,截至11月底,今年以来共有219只基金完成募集,募集金额5337亿元,超过了2006年和2007年4000亿元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