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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优化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

王宇露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王宇露)5月2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文表示,为保障私募基金行业平稳运行,充分考虑行业需要和疫情严重地区行业机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业务办理诉求,现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管理与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地方防疫及复工复产。

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协会将继续按照202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提供办理该类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此外,针对参与交通、仓储、物流等对疫情防控有积极作用的重点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备案申请,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酌情加快办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符合上述要求的私募资管产品,适用上述备案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备案,协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适应特殊时期私募基金行业现状,缓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展业压力,自该通知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只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由现行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通知发布之后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首只私募基金备案时限保持12个月不变。

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鉴证业务,根据行业需求,将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对于机构或私募基金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无法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的情形,可根据不同情形提交工商变更受理函、变更决议文件及工商变更承诺函等,并在后续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材料签章齐全后,及时进行上传更新。

受居家封闭等防疫政策影响,无法获取实体签章的,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以电子签章代替。对于产品备案或重大事项变更补正期间涉及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修改,需私募基金管理人协调投资者重新签署确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进行沟通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沟通确认截图,并承诺后期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后可正常办理。

根据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协会关于2022年会费减免计划的议案》,为了减轻机构负担,2022年加入协会的所有会员机构,减免当年会费。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2022年会费交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为了保障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工作平稳开展,因业务开展需要或抗疫需要申请入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会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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