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主编手记:新基民与老股民

李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老股民常常能在新基民的身上,找到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譬如说,容易被舆论影响,去追逐市场热度最高的投资标的。在“庄股”横行的时代,“庄家”长袖善舞的是制造热点和左右舆情,配以K线上的“步步惊心”,最终引来无数新手尽入彀中。而在“我为基狂”的近一年多时间里,亮闪闪的标签被贴在少数基金经理身上,一番精心运作之下,他们成为了“明星”,享受着热搜和话题的不断冲刷,这显然迎合了“90后”新手们的偏爱。

  又譬如说,对自己的操作能力盲目自信,热衷于短线交易。老股民的经验之谈,都是从年轻时候频繁追涨杀跌开始的:初入市时,总有一种“天下大势,尽在我手”的豪迈,对前辈们的血泪经验嗤之以鼻,看K线,听消息,爱混圈,恨不得一天都能杀几十个来回,结果常常是“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亏成二百五”。

  而观察新基民,虽然换了投资标的,但心态于此无异。有调查报告显示,超过五成的基民认为,自己的金融知识水平高于同龄人的平均水平,同时有约四成的基民认为,自己的金融知识水平大约处于同龄人的平均水平。很显然,在很多新基民的眼里,凭借自己较高的金融知识水平,基金投资也不过是手到擒来之举,频繁交易反而是自己能力的展现。

  于是,在这种思维之下,当基金回撤出现亏损时,新基民的行为往往不是反思和总结,而是各种“奇形怪状”。譬如说,前两天被万众基民膜拜的“坤神”,几天后被骂成“菜坤”!又譬如说,部分基民开始通过网络发声,指导基金经理们短线高卖低买,“马后炮”威力一日胜过一日!

  应该将新基民近期的亏损,像老股民曾经的年轻一样,都归咎于他们的种种不成熟吗?其实不然。上市公司的义务,是公司运营的真实和发展,股价波动并非其职责,股民盈亏应自负;但基金公司与基民之间,乃是基于对其财富保值增值能力的一种信托关系,基金公司的运营行为,必须要建立在为基民获取盈利的义务之上,也就是俗称的“投资者利益至上”。

  所以,公募基金公司,尤其是头部基金,需要扪心自问:在龙头股估值高高在上,风险不断外溢的时候,一些基金不间断地运用各种花样百出、打擦边球式的娱乐化手段来吸睛吸金,全力跑马“圈钱”的时候,心里真的记挂着“投资者利益至上”了吗?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