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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手记:自购“多赢”

侯志红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A股市场“深蹲”的料峭春寒中,公私募机构一波波自购却热情似火。3月以来,易方达基金、中欧基金、睿远基金、天弘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公司宣布大手笔出资认购旗下基金产品,丘栋荣、姚志鹏、崔宸龙等知名基金经理也自掏腰包,并承诺持有较长的期限。

  平心而论,在市场出现一轮较大级别调整、信心不足之际,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掏出真金白银购买自家基金是市场的积极力量,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一方面,行胜于言,用真金白银“说话”,基金自购能够彰显行业及投资管理人对市场的信心,给持有人传递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知行合一、担当自信的积极信息。如陈光明旗下睿远基金直言“不应让恐惧占据内心”,中庚基金称“当前市场的投资机会已经由我们之前判断的结构性机会转向系统性机会”。

  另一方面,通过自购将包括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及高管的基金管理人利益与募集渠道、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共乘一条船”,让基金管理人更尽职尽责。券商研报显示,当采用具备控制变量的OLS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后,有足够的统计学理由相信,与没有发生自购行为的基金经理相比,那些有自购举动基金的基金经理能显著地降低其所管理投资组合的风险(波动率)。美国市场上的数据显示,发生自购行为基金的基金经理在随后一年的管理中能显著降低风险。这意味着基金自购可能会让基金经理更注重风险控制,自购存在正向激励作用。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这场基金自购的导向上,基金机构不要将其作为营销的噱头,更不要将其异化为一种低成本的营销,否则,自购成色将大打折扣。基金自购一般都是基于中长期具有投资价值的研判,追求中长期收益,也是为了引导长期投资。若基金自购成为营销的“重头戏”,尤其是在过于注重短期收益的当下,无疑将加重基金经理的业绩压力,从而可能对基金经理的客观、冷静判断和操作产生干扰,结果可能将适得其反。

  当然,虽然不作过分营销,但对于自购信息披露需要更加透明。除了公告之外,目前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基金员工自购等信息在年报和半年报进行披露,相对存在一定的时滞,可以考虑在基金公司季报中进行披露,除了申购信息,同时披露赎回情况。

  此外,需要更多基金公司建立长效的自购机制,实力强大的头部基金公司每年安排一部分利润做自购,自购金额有望持续提升,成为资本市场源源不断的长期资金。若基金自购规模达到一定的比例,意味着基金管理人也同时承担基金投资亏损的风险,这将重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持有人关系,从而实现多方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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