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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交易获利近20万元 万川投资何恒伟被罚

杨皖玉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杨皖玉)6月9日,山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市万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川投资”)的投资经理何恒伟,因违法交易获利19.78万元,被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何恒伟2017年10月与万川投资签订劳动合同,系私募基金从业人员。2018年4月19日和2018年11月6日,何恒伟分别在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期货账户。

万川煜晨二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煜晨二号”)、万川未量长风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风1期”)和万川未量长风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风2期”)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万川投资,何恒伟担任长风1期和长风2期的基金投资经理。煜晨二号期货账户于2017年11月16日在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立,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由何恒伟下单交易。长风1期期货账户于2019年10月11日在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由何恒伟下单交易。长风2期期货账户于2020年1月2日在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开立,2020年7月之后由何恒伟下单交易。

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为形成对其本人有利的价差,何恒伟操作使用其本人的上述两个期货账户与煜晨二号账户、长风1期账户、长风2期账户,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多个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权IO2012-C-4850合约上相互交易,共成交274次440手,获利19.78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何恒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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