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由于发改委于6月9日再次下调油价,部分城市出租车已经或计划下调燃油附加费。东方网6月14日消息称,上海市交港局表示,由于调整后的油价依旧高于上次出租车运价调整后对应的油价,上海目前不会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此前,因汽柴油价高涨,为缓解出租车司机及企业运营压力,2009年到2011年,北京、上海、福建、四川、江西、江苏、辽宁等地都分别开征了附加费,幅度集中于1元到3元不等。
而随着今年发改委连续两次下调原油价格,近一个月来,下调或酝酿下调附加费的城市并不在少数。其中,深圳出租车附加费已在5月中旬从2元下降到1元。已下调或酝酿下调附加费的还包括湖北十堰(1.5元降至1元)、厦门(3元至2元)、江西九江(取消燃油附加费)、辽宁大连(暂停收取)、福州等地。
据了解,上海出租汽车运价上次调整是在2011年7月9日。其中,起步价上调1元,同时每乘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上海市交港局有关人士说,此次方案实施前,为了保障出租车驾驶员利益,93号汽油价格每升超过6.43元基准价以上的部分,由政府进行全额补贴。计收1元燃油附加费后,上海出租车运价对应的油价上限提高到7.22元,这与最新调整后7.58元的油价,还有0.36元的差距,所以目前上海不会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