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首次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每年从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对担保机构专利权质押担保或有损失的补偿,以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于江浙一带发展偏慢、群体偏小、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偏低、可质押资产偏小,“融资难、贷款难”等资金瓶颈问题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急需通过财政资金引导金融领域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集聚。《黑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尝试通过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由担保机构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价值的一定比例对企业提供担保、财政资金按比例弥补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的方式,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撬动金融、担保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摸索解决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
据悉,风险补偿金委托省科力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他国有担保机构管理运作,按照市场规则选择贷款利率低、贷款程序便捷、愿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承贷银行。风险补偿金的支持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科技人员为主创办、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以年度专利权质押贷款计划额度作为基数,并以此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当年补偿及预算额度,专利权质押担保全年损失高出当年补偿金预算额度的部分,由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