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8月13日公布2011年绩效报告。根据该报告,2011年,审计署审计(调查)单位673个,全年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66.8亿元,其中: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18.2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48.6亿元。
报告指出,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有93%已经整改。此外,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还为国家增收节支94.6亿元,挽回(避免)损失60.7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7亿元,核减投资(结算)额2.3亿元。
报告指出,2011年,审计署从完善国家治理、推进深化改革出发,密切关注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因素,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和建设性。
此外,审计署坚持把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在审计中,注重深入研究违法违规问题的特征和趋势,坚持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国有资产资源为抓手,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及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交易等关键环节,有重点地加强监督。
同时,审计署坚持深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核大量资料,核实海量数据,深入调查取证,付出了大量艰苦努力,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177件。
报告称,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多发生在银行放贷、保险理赔、国有企业投资、土地和采矿权出让、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对移送处理的各种案件线索,审计署及时跟踪相关办理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2011年,审计署公告了已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结的69起案件和事项的结果。